1、坐飛機可以帶電子產品,要求隨身攜帶,電子產品不能作為行李托運。
2、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,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;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,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。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×40×55厘米,上述兩項總重量均不得超過5公斤。超過規定件數、重量或體積的物品,要按規定作為托運行李托運。
3、免費行李額: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,每人免費托運行李的限額為:頭等艙40公斤,公務艙30公斤,經濟艙20公斤。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。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攜帶2瓶(每瓶容積均不得超過500毫升)碳酸飲料、礦泉水、茶水、牛奶、酸奶、果汁等液態物品,并經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后,方可隨身攜帶乘坐飛機,其它超出部分一律托運。
可以帶
乘坐飛機可以隨身攜帶內含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,如照相機、手機、手提電腦、平板電腦、便攜式攝像機、充電寶等;或者是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超過100Wh(瓦特小時)的電子產品。
當鋰電池的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,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;但是一旦鋰電池超過160Wh,就嚴禁攜帶。
這需要看是什么射頻儀了,只要不是充電的是可以帶上飛機的,如果說是充電電池的話,電量不要超過2000毫安也可以帶上飛機。射頻儀是可以托運的,但是射頻儀往往價格還是很高的,如果托運,容易損壞,所以如果可以隨身攜帶的話還是自己攜帶比較好!
民航規定:
在飛行過程中,民航除不得使用手機并確保處于關機狀態外,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還有:對講機、遙控玩具和其他帶遙控裝置的電子設備、計算機、音頻播放機、收錄機、CD播放機、MD播放機、MP3播放機、視頻錄放機、攝像機、VCD、DVD影碟機、電子游戲機。包括不能使用“離線狀態”或“飛行狀態”的手機或電腦等。
原因:手機等電子設備使用中發出的信號可能干撓飛機的正常的信號傳遞,并使飛機處于錯誤操作狀態,嚴重影響飛行安全。
1、測試儀器可以帶上飛機,但測試儀器如裝有鋰電池則需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帶上飛機。
2、旅客為個人自用內含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(照相機、手機、手提電腦、便攜式攝像機等)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,并且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(瓦特小時)。
3、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,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。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。
可以帶上飛機,但是不可以使用。
中國民航總局關于不能隨身攜帶和不能托運的物品規定如下:
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禁止隨身攜帶或托運以下物品:
1、槍支、軍用或警用械具(含主要零部件)及其仿制品;
2、爆炸物品,如彈藥、煙火制品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;
3、管制刀具;
4、易燃、易爆物品,如火柴、打火機(氣)、酒精、油漆、汽油、煤油、苯、松香油、煙餅等;
5、腐蝕性物品,如鹽酸、硫酸、硝酸、有液蓄電池等;
6、毒害品,如氰化物、劇毒農藥等;
7、放射性物品,如放射性同位素等;
8、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,如有強烈刺激氣味的物品、可能干擾機上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等。
坐飛機可以帶電子產品,要求隨身攜帶,電子產品不能作為行李托運。下列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,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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